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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突發!】Carousell 二手交易 稅局追 3年 BR 費用 HKD8,250- 😱😱😱

Updated: Aug 11, 2021



稅局追 3年 BR 費用 HKD8,250- 😱😱😱 分析返比你知最重要果幾點‼️

先提供原文出處 2021.06.15

Baby Kingdom "原來係carousell到賣嘢要攞商業登記"

https://www.baby-kingdom.com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23472781

香港01 搵咗位律師講咗兩句,有興趣可以睇吓


下面係個 Post 第三頁 稅局出果封信‼️ (內容清晰自己睇)



事件要點懶人包:

  1. 2019 年開設的 「Carousell」 AC 被稅局追 3年 BR 費用 (連罰款) 共計 HKD8,250-

  2. 事主聲稱賣二手嘢全部加起嚟 唔夠10單!!

  3. 稅局係直接寄信去 "住址" 😱😱😱,經查證後係真,即係好難走得甩


好重要,留意嘅幾點:

✅ 商業、業務 (business) 指為了圖利而從事的 ⭐️⭐️⭐️任何形式 ⭐️⭐️⭐️ 的生意、 商務、工藝、專業、職業 或 其他活動 https://www.ird.gov.hk/chi/tax/bre_abr.htm#a1

以上條文內容表明

➡️ 不在乎交易次數多寡 ➡️ 不在乎你最終是否有賺錢 (為了圖利 = Intention (意圖) 而唔需要有成功圖利的結果先成立) ➡️ 不在乎個 AC 是由邊位持有


✅ 稅局有權追7年

咁啱個 Case 係 2019年 開始,所以只係 HKD8,250-

假如係 2015年 或之前呢? 加上罰款

分分鐘 💲💲 幾萬 💲💲 都唔出奇


✅ 稅局出得信,無十成把握,都起碼八成以上

留意信內容第一句 "必須" 字眼,然後,直接寄信去屋企住址

加上搵兩位 "稅務督察" 照顧一隻 Case

基本上表示已經掌握足夠證據去做嘢

你要抗辯,唔係唔得,不過 。。。你要有返咁上下法律+稅務知識

又有充分證據先好出手,否則要小心

會被加重罰則 ~ 因為好大機會追 BR 費用連罰款只係第一步

仲有後續跟進動作,之後再追 欠交稅表罰款 (就應課稅事項通知稅務局)


✅ 電話儲值卡明年3月開始實名登記

https://www.news.gov.hk/chi/2021/06/20210601/20210601_152200_073.html

呢一單,相信只係一個開始